回应远离:三宝之财,必须专款专用
(2020-01-14 07:58:58)
| 分类: 吉祥思语 |
回应远离:三宝之财,必须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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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熊:师兄,博文中提到的远离,应该是和我在过同一个义工管理小组,我在群里会常发一些师兄的博文。也不知道师兄什么时候得罪过他,他一看到就总喜欢攻击,说什么吉祥果又教人发财了,自己发财没,反正是一些攻击的语言。因此我和他发生过强烈的辩论,发现他这个人虽然也学佛造像,但是主观臆断,辩论也不拿依据出来,貌似他也不看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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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祥果:我不确定您提及的远离师兄,是不是和我辩论的这位,这位是以前地藏缘的斑竹。我和他不但没有过节,而且前几年网上污蔑他贪污地藏缘公款时,我在我博客还为他这样说过:我说据我所知,远离不是这样的人。博客读者知道这件事。我想对方只是立意于佛法知见的辩论,应该不至于是攻击吧。不管是不是同一人,凡是说我教人发财的,那是根本没有看过我博文,或者是根本智商不够,根本看不懂我讲了什么。我不但没有教人发财,反之,我一直教人不要以非公平酬偿的方式获取大额财富。我还要求诸位重视调控对福德力和财富此消彼长之关系,以便于构建个人寿康之基础。所以,连我所讲思想之皮毛都没有看懂,就出来胡乱指责,我也不知道对方是何水准?我的读者全球华人佛友中都有,你们谁见到我在博客教人发财了?如果我之财富见地如此低劣,沦落到只会教你们发财的蠢猪水平,那我今天没有资格做什么法布施。我印象中,地藏缘的前版主远离,好像没有这么低水平。或许二人不是同一人。不过前几天,他说他要挑战我的福德万能理论。我没有回复他。现在公开回复一下:你想挑战福德万能的理论,是没有任何意义的,挑战该理论之前,请先把《福力太子因缘经》看一千遍,然后再来挑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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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熊师兄:原来师兄和远离师兄早就认识,刚问了一下,博文中是他提问的。他也提倡造像,人品应该没问题。 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师兄的博文及理论特别反对,甚至反感。比如我们都是造像群的管理成员,我在那个群呼吁师兄博文中所说的专款专用,受用出家人财物地狱罪报,三宝财物要分开之类的。他就会突然冒出来一句,学佛人真是麻烦,哪来那么多地狱。别人发个造佛像的文章或案例没事,但他一看到吉祥果的造塔造像文章,他就出来反对。说什么吉祥果又教人怎么发财了,可是明明发的是造像文章,他看都不看就来这么一句。
一说师兄的理论和文章,他就出来反对。反对也行,看看博文看看佛经再反对,莫名的反对,我在群里和他吵的不可开交。后来很多人出来当和事老,就没再吵下去。所以对这个远离师兄印象比较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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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祥观点:
(1)、受用出家人财物要堕地狱,这是《日藏经》说的,他觉得地狱不多,他可以住寺庙去天天吃僧人的饭食,这没什么好辩论的。觉得受用出家人财物没错,不承认这么做会堕地狱,就大胆去做,扯那些没用的干嘛?
(2)、三宝财物要按照施主指定的用途分开,必须专款专用,这是《法苑珠林》互用部依《四分律》等律典依据讲的,也不是我讲的。《四分律》直接讲挪用、混用三宝财物是犯罪。《法苑珠林》互用部云:或施主本拟作释迦。改作弥陀。本作大品。改充涅槃。本作僧房。改供僧食。本施二众。改入一众。本拟十方回。入现前本。拟大众。回入别人。本拟众僧。回入白衣。皆违反施主。计钱多少满五成重。减五得兰。故《四分律》云。许此处乃与彼处。皆犯罪也。
(3)、这些经典律典依据如此明确的教诲,远离师兄不加尊重,反而大加指责。我大胆猜测一下,是不是远离和他的募资团队没有做到精细划分财物用途,而我博文所讲上述依据又导致其被大众指责?所以,他看到我引经据典证明三宝财物必须专款专用,为了维护其自身声誉,就故意跳出来指责吉祥果?不然何必对我如此呢?其实,大可不必,如果你以前没有做好,以后按照经典依据做好就好了,何必为了替自己的行为辩护,反而来抨击吉祥果呢?你可以抨击吉祥果狗屎不如,但是你能抨击经典和律典的这些要求吗?当然,这只是我的猜测,也许远离不存在专款专用方面的不当问题。但是,假定你存在,请你改正,不必强词夺理。你的道理再强,强不过佛经圣言量。我从来没有针对你,甚至不知道你在干什么,但我还是无意之间在理论上对你构成影响了。远离师兄,我公开说,如果你以前专款专用做得不圆满,请你以后趋向圆满。因为律典依据是那样要求的,《四分律》讲得很清楚:许此处乃与彼处,皆犯罪也。所以,你不需要私底下到处挤兑我,有话公开说。大丈夫处事,岂能总为自己之行为开脱,而不担当不纠错呢?我若是你,我公开对大众认错,承认之前专款专用方面有所欠缺,保证以后我将会做得更好。
(4)、关于和事佬。上面的佛经和律典依据非常清晰。希望和事佬们不要为了息事宁人,而让有些错误稀里糊涂的继续下去。和事佬们可以在无关痛痒的事情上,可以和合大众,但在关键的知见上,希望你们不要和稀泥。有时候和稀泥是在和合大众,大有功德。而在有时候去和稀泥,却是把甘露和毒药合在一起,会毒死很多人。和事佬们在和稀泥的时候,颇应注意这些问题。不然和稀泥也会和出罪孽。
(5)、我的财富相关之思想体系,是极其复杂而系统化的,如果没有长时间详细研究过我博文,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财富理论。何况是单纯教人发财这种浅薄之论。所以,说我是教大家发财,那真是如同苏东坡看佛印是牛粪,要自己检点自己内心是不是牛粪了,是不是你自己内心想教人发财?不然何有此见?
(6)、对于我所讲财富理论根本不了解,就妄加评议,胡说八道。难怪对冤亲债主问题的知见,也是如此轻率偏狭。冤亲债主是不是存在,鬼神障是不是存在,我之前博文列举过大量佛经依据。这里我不想再重复。你们谁想否定冤亲债主之业力关系,乃至否定冤亲债主之存在,请先否定那些佛经依据。不需要和我辩论而浪费时间。
(7)、是脓包,挑破也好。是道理,讲明白也好。免得私底下那样挤兑我,毫无意义。大丈夫处事,有道理拿到台面上来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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