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极乐花 于 2022-10-4 19:32 编辑
因为子女欠债于父母,若子女致财,其父母可循此欠付因缘受用子女财物,同理,若子女生福,其父母可循此欠付因缘沾受福德。 ============== 《五苦章句经》 夫父子夫妇。兄弟家室。知识奴婢。有五因缘。何谓为五。一曰怨家。二曰债主。三曰偿债。四曰本愿。五曰真友。 何谓怨家。父子夫妇。兄弟宗亲。知识奴婢。相遇相杀。是谓怨家。 何谓债主。父母致财。子散用之。是谓债主。 何谓偿债。子主致财。供给父母。是谓偿债。 何谓本愿。先世发意。欲为家室善心欢喜。厚相敬从。是谓本愿。 何谓真友。先世宿命。以道法因缘共相承事。后相经过。生则明法。精进志和。是谓真友
经言:眷属造福,亡人得受七分之一,当然亡人可沾福比例需根据实际欠付因缘深浅而定,其亡人循眷属欠付因缘自然沾受,当眷属不断造福,其亡人所沾受比例则不断减小,直至欠付还尽之时,亡人则无法循此因缘沾受福德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命终之後。眷属小大为造福利。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。六分功德生者自利。以是之故未来现在善男女等。闻健自修分分已获。无常大鬼不期而到。冥冥游神未知罪福。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。审定之後据业受生。未测之间千万愁苦。何况堕於诸恶趣等。是命终人未得受生。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。过是日後随业受报。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。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。千劫万劫永受众苦。复次长者,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後。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。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。米泔菜叶不弃於地。乃至诸食未献佛僧。勿得先食。如有违食及不精勤。是命终人了不得力。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。是命终人七分获一。是故长者阎浮众生。若能为其父母乃至眷属。命终之後设斋供养志心勤恳。如是之人存亡获利。说是语时忉利天宫。有千万亿那由他阎浮鬼神。悉发无量菩提之心。大辩长者作礼而退。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