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证:若人不了道,披毛戴角还 施主一粒米,大如须弥山, 若人不了道,披毛戴角还。 =================== 吉祥观点:有佛友发来博文评论,即下文《佛说分别经》义,称终不无德受人信施,否则会导致累劫罪苦,而且将要做眷属偿还。此经与《五苦章句经》所述眷属间乃讨债偿债关系之义相通。此义亦暗合“若人不了道,披毛戴角还”之义。譬如:《佛说分别经》云:终不无德食人信施。宁以利刀截手支解身体。不以无德受人信施。人无德力。受人信施。当累劫堕于罪苦。久久得出。用余叽末之福。得为人身。当复更还一一偿之。有作奴婢偿者。有作儿子偿者。有作父母偿者。 那么,这里自然就产生两个问题: (1)既然无德受施,当累劫罪苦,罪苦久出为人,又要以奴婢眷属之身偿债。那么,衡量有德、无德之标准是什么? (2)既然无德受施,要偿宿债,反之,假若有德受施,是否偿债?什么人才有资格接受供养? 我在《大智度论》找了一下答案,如下: 初果须陀洹以上之圣人,可以受一切凡夫供养,而须陀洹以下福田,不能度众生生死。《大智度论》龙树菩萨说得很清楚,须陀洹果以上的圣人,是“应受”一切比自己果位低劣之众生供养的。也就是说,衡量一个福田是否有德的最低标准,是要看他是不是已经证悟初果须陀洹。若已经证悟了须陀洹果,就应该接受一切凡夫众生供养。至于二果斯陀含、三果阿那含、四果阿罗汉、辟支佛、诸佛菩萨,又按照果位高低不同,则应该接受比自己果位低的一切圣贤及凡夫供养。 从这一段龙树菩萨的论文来看,果位高的可以接受果位低的供养,而最低是须陀洹果,此为界定福田是否有德的最低标准。因此,今生不了道,披毛戴角还,这里说的“了道与否之标准”,如果按照《大智度论》中龙树菩萨的观点,应该是指最低要证悟须陀洹果,才算是了道。 那么,最低证悟须陀洹果以上诸果位后,如果接受供养,还要不要还债呢?从《大智度论》龙树菩萨的观点看:证悟这个果位以后,也要还债,只不过还债的方式,不是变为奴婢眷属,也不是披毛戴角,不是再入轮回来还债,而是你要为施主持续不断的生出“乃至涅槃无尽无量之福报”,而且还要为施主了断生死。比如《大智度论》云:不虚妄食人信施者。布施畜生虽得百倍果报。而此福有尽有量。不能度众生生死故名为虚食。须陀洹等乃至佛诸贤圣受人信施。此福果报乃至涅槃无尽无量。 从《大智度论》龙树菩萨这一段论文,可以证明,只要最低证悟须陀洹果,你就算是“有德”,你就算是“了道”,你就不算“空消信施”,你就有受用一切凡夫供养的资格。而且《智度论》龙树菩萨明确认定你“应受”供养。反之,综合上述《佛说分别经》的意思,说无德之人受施,会导致累劫罪苦,也就是我常说的受施背业,而于罪尽偶得人身后,又要以奴婢亲属之身偿债施主。因此,综合上述经论,《分别经》这里所说的有德、无德的最低界定标准,若以《大智度论》龙树菩萨标准,也应该以是否证悟须陀洹果为其界定。 因此:上文所说的了道、不了道、有德、无德的最低标准,应以“是否证悟须陀洹果”来界定衡量。此乃有依有据之说,因此,众人以后可以广泛为他人说。令大众自我衡量,是否有接受供养之资格,是否算是了道,是否需要披毛戴角还,是否因受供养而导致屡劫罪苦。以此为准,必无大谬。 ====== 论典依据: ====== 不虚妄食人信施者。布施畜生虽得百倍果报。而此福有尽有量。不能度众生生死故名为虚食。须陀洹等乃至佛诸贤圣受人信施。此福果报乃至涅槃无尽无量。是故说不虚妄食人信施。是人应受一切众生供养。若须陀洹应受一切凡夫人供养。斯陀含应受凡夫人乃至须陀洹供养。阿那含应受凡夫人及须陀洹斯陀含供养。阿罗汉应受凡夫人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供养。辟支佛应受凡夫人及须陀洹乃至阿罗汉供养。近成佛大菩萨。应受凡夫人及声闻辟支佛供养。为世间福田者。如植种良田成收必多。持戒禅定智慧福田。众生植福获果无量。 ——《大智度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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